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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舍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慧舍科技(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8日,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慧舍科技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8日、8月19日IM体育、8月23日、9月8日、9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2023-056、2023-057、2023-068、2023-069)。

  2023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于终止筹划合力泰实控权变更事项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慧舍科技未能履行已签署的本次股转相关协议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决定解除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及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约定。上述解除行为不影响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依照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协议等约定行使其应有的权利。

  1.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的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未实际发生,故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未生效。

  2. 因《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文开福先生签署的《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解除,其《表决权委托协议》继续有效。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及诉讼等相关问题。未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尽自身最大努力协调各类资源支持公司的各项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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