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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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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9,368,222股。

  202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1号)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麾信息”)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2,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股东戴建伟、上海荐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荐趋投资”)、宁波保税区海德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德拉“)共3位股东IM体育,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368,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01%,将于2023年12月22日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3位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2,121,580股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20,000股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不存在上述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线、国信证券同意健麾信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事项。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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